辽宁高考等级分怎么换算 赋分规则
辽宁高考等级分赋分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一、辽宁省高考总成绩组成
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
其中,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中,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所选择的1门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所选择的2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转换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即通常所说的“3+1+2”模式。
二、等级赋分的规则及优点
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考再选科目每科原始分为100分。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满分100分。将每门选择考再选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转换分。
等级赋分的优点是:一是能够较好解决再选科目之间分数不等值、学生选考科目分数不能直接相加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问题;二是等级区间比例依据我省往届考生的实际状况划定,符合我省省情;三是能够保持考生每门学科成绩排名顺序不变,确保成绩转换的公平公正;四是能够最大限度保证考生的成绩具有良好的区分度,满足高校人才选拔需要。
三、为什么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考试成绩要实行等级赋分?
首选科目相同的考生,可以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科目中,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要求,选择不同选考科目计入高考成绩。由于再选科目中不同学科试题难度差异和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不同,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如,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若简单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高考总成绩并进行比较,既不科学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通过转换得到等级分(转换后考生选考科目成绩排队顺序与原始分排队顺序保持不变),以解决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