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考报名需要什么材料
黑龙江高考报名需要户口本、身份证、学籍信息等材料,往届生还需要提供毕业证,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要提供同等学力证明等,以下是各类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要求,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来源:https://www.hljea.org.cn/info/1018/11747.htm
特殊考生报名(部分)
1.户籍为我省久居但为外省学籍的应届考生,凭外省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就读学校提供的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招考机构)申请报名(招考机构应将相关材料原件装入考生纸介档案,复印件留存备查)。
2.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到居住地招考机构申请报名。
3.华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学生报名事宜按《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相关规定执行。
4.报考少年班(含数学英才班)的考生须参加当年由高校组织的综合测试,并取得《合格证》。考生凭《合格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申请报名。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取得相应合格证的高校的招生录取。
报名信息确认和采集
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缴费成功后,还须按照各地招考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身份验证、资格审查、头像照片和指纹信息采集等步骤。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基本信息填报、报名考试费支付、现场确认等环节步骤,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由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统一组织,不得交由考生所在中学办理。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招考机构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使用身份证采集设备读取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并进行人脸信息比对,比对通过后,当场摄像,再行采集考生指纹信息。如无《居民身份证》或因身份证采集设备无法识别的考生不得报名。考生图像采集标准参照《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5)中的“考生照片采集标准”执行。摄像时统一使用白色背景,严禁使用考生照片摄像。
资格审查
1.高级中学负责应届考生学籍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考生户籍、学籍、学力、身份等报名资格审查,市(地)招考机构负责报名资格的核查。
2.考生父或母为我省市(地)及以上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考生父或母及本人的户籍须在报名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提供我省市(地)及以上人事、组织部门提供的引进优秀人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省高考报名,需填写《黑龙江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提供父母在我省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相关证明。考生所就读的高级中学校长、班主任负责审核确认考生连续实际就读情况并签字负责。考生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审核考生学籍、考生家长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
4.考生父母一方为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员),考生因父或母随军在高考报名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须持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证明、士官证或军官证和《随军报告审批表》,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申请报名。考生父母双方为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员),考生随父母在高考报名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须持考生父母士官证或军官证,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申请报名。
5.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市、同江市、海伦市。考生选报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的,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25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从高中毕业年份9 月 1 日往前推算),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选报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在符合贫困地区国家专项报考资格项下勾选“是”选项。如考生错选、漏选上述选项,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资格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审查,审查合格后网上确认。县(市、区)招考机构按照《黑龙江省考生选报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附件3)相关内容,根据报考条件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和考生所在中学审查考生学籍、户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市(地)招考机构负责指导监督。审查表一份留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一份报市(地)招考机构备案。
6.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黑龙江省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市、同江市、海伦市、巴彦县、木兰县、依安县、克山县、勃利县、绥棱县、孙吴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虎林市、密山市、鸡东县、穆棱市、绥芬河市、东宁市、漠河市、塔河县、呼玛县、黑河市爱辉区、逊克县、嘉荫县、萝北县。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黑龙江省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农村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25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从高中毕业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在高校专项、地方专项报考资格项下勾选“是”选项。如考生错选、漏选上述选项,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资格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审查,审查合格后网上确认。县(市、区)招考机构按照《黑龙江省考生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附件4)相关内容,根据报考条件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和考生所在中学审查考生学籍、户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市(地)招考机构负责指导监督。审查表一份留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一份报市(地)招考机构备案。
7.2025年起,身份证号前两位非“23”的考生(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除外)报考时须填写《黑龙江省身份证号前两位非“23”开头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6)。其中,符合条件依据参照《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第二条第二项至第七项填写。例如,考生符合第二条第三项,即填写“第二条第三项”。
8.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具体时间为10月17日至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相关事项按照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10月18日下发的《关于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享受照顾录取考生名单由各市(地)招考机构统一复核公示后,通过信息管理系统上传下达窗口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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