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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6:27:07纠错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广西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普通高考招生艺术提前批录取原则

1. 学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术科成绩以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成绩为准。艺术类文科考生除选报艺术类文科专业外,还可选报学校其他文史类专业;艺术类理科考生除选报艺术类理工专业外,还可选报学校其他理工类专业。

2.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即:依据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艺术类考生投档分数线,按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 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即:依据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艺术类考生投档分数线,按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以考生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4. 专业安排原则:实行“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录满,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填报“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以退档处理。

报考广告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专业普通高考招生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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