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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7 9:29:13纠错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普通高职(专科)艺术类各专业2023年招收黑龙江省考生,文化课成绩按照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参照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课省考成绩,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在省招生考试院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在按照黑龙江省投档规则投档的进档考生范围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进行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外语、语文。

第十七条 录取批次:学院录取批次在黑龙江省内为高职(专科)批(A),外省以各省公布为准,艺术类录取批次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省属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录取批次为一、二批本科(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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