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菜单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2024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6-4 11:10:03我要纠错

2024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一)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

(二)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政策和规则,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计入总分,按照总分择优录取。

(三)美术类专业我校承认并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统考成绩。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统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或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时,按照美术类专业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成绩相同,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求:北京市、山东省不提科目要求,河北省、辽宁省、湖南省首选历史或物理均可,再选不提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一)我校所有专业的外语公共课程只开设英语。

(二)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