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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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招收的学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符合优惠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在投档、分专业过程中均予承认,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据总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所报专业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即调剂到符合录取条件的缺额专业,不服从则作退档处理。
对内蒙古自治区录取的普通专业,我校投档比例不超过100%,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该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在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只在河北省招生,我校认可河北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河北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