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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夏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2-8-12 11:09:01我要纠错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广州华夏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二十二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的同分点处理办法:按该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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