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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1-6 15:16:08纠错

武昌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武昌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所有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统(联)考成绩。

3、我校开设了摄影专业校考的省份,摄影专业考生须通过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学校使用摄影专业校考成绩,查询专业考试成绩,请登录武昌工学院招生网(http://zsb.wuit.cn/),学校不另寄发专业合格证;我校未开设摄影专业校考的省份,摄影专业考生专业成绩根据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

4、江西省、江苏法学专业考生须通过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学校使用书法学专业校考成绩,查询专业考试成绩,请登录武昌工学院招生网(http://zsb.wuit.cn/) ,学校不另寄发专业合格证;湖北省书法学专业成绩使用湖北美术学院书法类专业考试成绩;其他省份书法学专业成绩使用各省书法类专业统(联)考成绩。

5、所有艺术类专业均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投档规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时,学校根据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并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依次调剂到其它志愿专业。

标签:武昌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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