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沈阳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沈阳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辽宁省
我校各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文化课成绩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录取),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实行以1个“专业(含科类及方向)+学校”为1个志愿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
(2)我校各专业对外语语种和外语小分没有限制。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投档录取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艺术类
艺术类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与省统考科类对照关系详见沈阳大学本科招生网),在达到所属省份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照该省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按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按专业成绩),若文化课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专业,不设定分数级差。
6.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成绩。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辽宁拟招收省统考子科类为音乐教育,不设主、副项: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招生,按文化课成绩即(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