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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6-6 16:45:46纠错

中南民族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中南民族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一、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一)根据生源省投档规则投档后,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再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对内蒙古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以学校当年本预科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二)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

(三)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按照文理科根据综合分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的方式从高到低录取。在按美术类、设计学类或专业投档的省(自治区),根据投档类别分别按综合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四)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二、音乐舞蹈类专

(一)根据生源省投档规则投档后,学校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再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对内蒙古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以学校当年本预科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二)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按照文理科根据专业课成绩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的方式从高到低录取。

(三)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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