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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0 15:58:03纠错

厦门华厦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厦门华厦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艺术类本科批专业录取规则:

1.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美术类、设计类、音乐类本科线,如生源不满的情况,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降分录取。

2.福建省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按照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福建省艺术类考生综合分计算办法按照福建省政策执行。

3.其他省(非福建省)艺术类投档规则、投档比例、同分排序等相关政策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如生源省份无明确专业录取规则的,考生在投档后,艺术美术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学校按考生的文化分(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进行专业录取;艺术音乐类专业(音乐学)学校按照考生的专业分高低排序进行专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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