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苏高考录取查询时间
2024江苏高考录取查询时间预计从7月8日开始至8月7日结束,其中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8日—14日,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18日—25日,普通类专科批次录取时间为8月1日—7日,以下是具体各批次录取时间情况,大家可以在对应时间查看自己的录取状态,如果掉档或被退档,要及时关注征集志愿时间。
一、2024年江苏高考录取时间安排表
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科类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普通类
本科提前批次:7月8日至14日录取;
本科批次:7月18日至25日录取;
专科批次:8月1日至7日录取。
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军队院校、公安政法院校(专业)、航海院校(专业)、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等。
强基计划、军队院校招收飞行学员、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等类型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前完成。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后、本科批次投档前完成。
本科提前批次:7月8日至17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
专科批次:7月29日至31日录取。
各科类、批次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2、3。在统招录取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科院校组织补录。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附件1:江苏省2024年普通类各批次录取时间表
工作内容 |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 | 普通类本科批次 | 普通类专科批次 |
院校反馈调档比例 调整情况 | 7月7日 | 7月15日 同时,投放高校专项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 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档案 | 7月31日 |
录取考生 | 7月8日至10日 | 7月18日至21日 | 8月1日至3日 |
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 专业(类)及计划数 | 7月11日 | 7月22日 | 8月4日 |
填报征求志愿 | 7月12日 (9:00至15:00) | 7月23日 (9:00至15:00) | 8月5日 (9:00至15:00) |
征求志愿录取;降分录取 | 7月13日至14日 | 7月24日至25日 | 8月6日至7日 |
附件2:江苏省2024年体育类各批次录取时间表
工作内容 | 体育类本科提前批次 | 体育类专科批次 |
录取考生 | 7月8日至15日 | 7月29日 |
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 专业(类)及计划数; 填报征求志愿 | 7月16日 (9:00至15:00) | 7月30日 (9:00至15:00) |
征求志愿录取;降分录取 | 7月17日 | 7月31日 |
附件3:江苏省2024年艺术类各批次录取时间表
工作内容 |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 | 艺术类专科批次 | |
第1小批 | 第2小批 | ||
录取考生 | 7月8日至12日 传统(顺序)志愿 | 7月13日至15日 | 7月29日 平行志愿或 传统(顺序)志愿 |
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 专业(类)及计划数;填报征求志愿 | 7月16日 (9:00至15:00) | 7月30日 (9:00至15:00) | |
征求志愿录取;降分录取 | 7月17日 | 7月31日 |
二、投档规则
1. 普通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分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平行志愿具体投档办法: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科类,按照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由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20或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只要被检索的20或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后续院校专业组。对兼报艺术类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方向或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考生,根据其报考的院校专业组所属方向,分别计算投档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普通类考生的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具体为:
体育类:投档分= [(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5+(专业分÷专业满分)×0.5]×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播音与主持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2.对于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以及艺术类使用校考成绩或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省教育考试院按院校要求,将填报了相关志愿且符合条件的考生投档给院校,由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规则进行录取。
3. 同分排序规则:在投档过程中,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