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段志愿可以填报几个学校 几个专业
浙江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以1所学校的1个专业(类)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投档录取后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
分类投档录取
浙江高考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类进行,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普通类:考生分两段,分别按实考人数的60%、90%划定。另按实考人数的20%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用于强基计划、军校等提前录取或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划定并公布分段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实行提前录取的包括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军士、航海类等专业,以及经过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
普通类提前录取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设院校服从志愿。本、专科不再分批,录取分段进行。每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
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以1所学校的1个专业(类)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投档录取后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投档时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档。
艺术类:录取批次设校考批和统考批。校考批设院校志愿1个,下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统考批为专业平行志愿,1所院校的1个专业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各科类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1个科类填报,音乐类和表(导)演类同一科类内可兼报不同方向。
校考批录取,校考专业在考生文化总分原则上达到浙江普通类一段线、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根据录取生源情况,学校可申请适当降低文化总分要求,但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高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制定破格录取办法的,按高校破格录取办法执行。
统考批录取,分科类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投档比例为1:1。一共分两段,根据考生艺术类综合分成绩,各科类或方向第一段按实考人数的60%确定,第二段按实考人数的90%确定。投档时,以考生高考总分和选考科目符合所填报志愿为前提,分科类以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的综合分成绩为投档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本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总分须不低于浙江普通类一段线的75%,其中舞蹈类、表(导)演类的表演专业、音乐类的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高考总分须不低于浙江普通类一段线的65%;高职(专科)专业,考生高考总分须不低于浙江普通类二段线的70%。
体育类: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具体办法同艺术类统考批。
艺术类、体育类分段录取时,如第一段投档录取后已完成全部计划,则第二段志愿填报工作不再进行。
分段填报志愿
浙江高考实行网上志愿填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为唯一填报志愿的网站,网上填报志愿后不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段(批)志愿填报。未按时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段(批)报考资格。
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校考批和统考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日-30日。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统考批第二段和体育类第二段同时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另行公布。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格考生,在6月29日-30日与普通类第一段等志愿填报同时进行;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普通类第二段及之后录取。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单科成绩、体检等各项具体要求,确保本人填报符合条件。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方可填报志愿。各级考试招生机构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高中学校要根据部署,利用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智能辅助系统,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