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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0:42:07纠错
合肥经济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合肥经济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工作规定及安徽省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投档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在专业服从调剂的情况下,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录取新生时不设定男女比例,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4.我校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5.对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录取按省艺体类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6.调档比例依据省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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