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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0:31:17纠错

滁州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滁州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及要求

1.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当年颁布的有关招生文件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各专业体检要求严格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考生进档后,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即先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照生源省份相关规定执行;如生源省份无相关规定,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优先次序选择。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有空缺计划的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艺体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照生源省份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6.英语、英语(师范)、商务英语专业仅限于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150分制),必须参加口试,且口试成绩在4分以上。

7.考生如享受加分政策,按生源省份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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