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库>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站内搜索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1 9:31:25纠错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四)学校在招生录取中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五)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八)学校在浙江省的高职提前招生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