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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1 9:18:38纠错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一)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二)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外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在具体执行中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的,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五)对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要求,均予录取。
(六)对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的考生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七)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进档考生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规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的考生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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