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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5:26:33纠错
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1.凡符合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考生所在省教育部门或教育考试院填报志愿管理平台系统,填报我院志愿。

2.根据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工作规定》的精神和各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个人特长、专业技能情况、平时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3.江苏省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4.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所在省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艺术类考生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专业总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专业总分均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有技能、特长和获奖考生。

5.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录取时可视同普通类考生。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顺次录取。

7.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规定时限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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