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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5:20:11纠错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福建湖北、江苏、广东湖南河北辽宁重庆8省市按其2023年新高考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对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对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第十九条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采用“分数优先(即分数清)或志愿优先(即志愿清)”的录取方式;福建、湖北、江苏、广东、湖南、河北、辽宁、重庆8省市,我校将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历史等科目类按语文成绩、物理等科目类按数学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对江苏省艺术类考生,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第二十条普通高考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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