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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5 17:01:38纠错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助产专业建议女生报考,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根据专业需要,报考护理类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55厘米,报考助产专业女生不低于155厘米,其他专业身高不限。

第十二条 报考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且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该专业属于特殊类招生不予转专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地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二)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加或降分后成绩进行投档、分专业。

(三)对进档考生按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四)未完成的计划,根据各省安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后仍然未完成计划,经招生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将计划调生源较好的省、市、自治区。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及组织计划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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