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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5 16:52:40纠错

贵州财经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贵州财经大学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一)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

(二)除采取“3+3”和“3+1+2”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外,其余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

(三)录取批次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提前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投档分数线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提前批次、一般本科录取投档线。

(四)投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五)我校不设置非第一志愿(平行投档)分数级差,录取按照分数优先方式,依次录取。

(六)我校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体检是否受限及综合素质进行排序。

(七)总分相同时,商务英语、翻译、葡萄牙语及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英语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其他普通专业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数学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八)在采取“3+3”和“3+1+2”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有选考“物理”科目要求的专业,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若数学和英语仍同分,优先录取物理单科成绩高的考生;选考“物理”和“思想政治”的专业,在总分、数学、英语、物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思想政治成绩高的考生;无选考科目要求的非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数学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无选考科目要求的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英语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九)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三个专业: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仅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十一)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十二)在录取中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十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原则上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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