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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长江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6-6-29 13:04:22我要纠错

2026年长江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长江师范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录取规定。认可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及投档规则。

第十八条 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第十九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学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首先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法区分排序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则我校的同分排序规则为: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或三门选考科目总分)成绩。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的艺术专业成绩采用省级相应科类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分别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相应科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学校认可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投档规则,对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首先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法区分排序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则我校的同分排序规则为: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第二十一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首先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法区分排序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则我校的同分排序规则为: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第二十二条 体育单招录取规则

体育单招按《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5﹞171号)《长江师范学院2026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专业调剂及退档规则

(1)对不满足所填报专业(类)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类),对不符合专业(类)录取条件而无法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对不满足所填报专业(类)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对直接投档到专业(类)且不符合专业(类)录取条件者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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