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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5-24 11:22:06我要纠错

2024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工作在湖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 的招生工作体制。

第十四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新高考类别分类录取。

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规定设置投档比例。

第十六条  高考成绩达到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院严格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实行志愿顺序的省份,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线上考生。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原则上按照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十八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分别按照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位次排序规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各专业均无专业加试要求和相关科目成绩特殊要求;考试语种不限,但学院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 对省级教育考试院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院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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