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京林业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南京林业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区、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依据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调档比例:学生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我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余省份参考考生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第十四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其他各省(区、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五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
(一)我校只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生源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二)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省(区、市)有固定投档规则的,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进行录取,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我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加分(各省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2024年学校继续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简称UBC)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五年,项目培养模式为“3+2”。学生第一阶段在国内学习三年,第四学年起符合加方入学要求者赴UBC开展两年的第二阶段学习。在 UBC学习期间保留南京林业大学学籍。学生在南京林业大学完成第一阶段学习,未被 UBC录取的,降至本项目下一年级,继续在南京林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学习,期间按第一阶段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按照学校当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各省(区、市)照顾加分政策,进档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九条 英语专业只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二十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