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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6:51:05纠错

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二)学院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录取规则录取考试

(三)原则上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若考生对录取专业不满意,可以在进校一学期后,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调换专业。技能高考考生原则上不予调换专业。

(四)所有专业均不设男女比例。

(五)凡填报我院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六)学校招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协调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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