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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6-6-29 8:24:40我要纠错

2026年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各生源省份确定的调档比例。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根据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依据“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因专业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和规定调剂至其他志愿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七条 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所有专业对男女性别不限,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八条 对加分或降分进档考生的录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我校无身体条件受限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学校招收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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