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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7 14:28:58纠错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院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学院在调阅考生档案时,对于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学院均予以承认。

第十四条学院所有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普通本、专科专业录取原则:

高考改革省份,分别按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以考生投档成绩为标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优先录取顺序。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我校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

考生专业志愿因专业计划额满而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且无法满足其专业志愿的,若考生面申请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关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院认可所在省(市)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按我校在相应省市所在录取批次统一规定的换算标准执行)。

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

第十七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的省(区、市),按照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在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八条英语专业高考限考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九条凡填报学院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二十条请填报学院志愿的考生务必填写有效的联系电话和地址,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录取后准确投递录取通知书。因个人原因自愿退档的考生,请在相应批次投档前主动与学院取得联系,及时发送退档申请,经学院审定后,可将其退档。若相应批次考生状态变为“预录取”时,学院将不再受理退档。

第二十一条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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