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有康复治疗技术(3+2)(高本贯通)、护理、助产(仅限女生)、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强基固边)、口腔医学、医学营养、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学、中医学(强基固边)、针灸推拿、中医康复技术、药学、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学、药物制剂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进行网上录取。达到所在省(区)规定相应录取分数线均可报名。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依高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 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考生所在省份分数相同考生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对考生健康状况均以高考体检为准。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
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
第十六条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职函〔2021〕44号)要求,学校本年度首次开展“高本贯通”试点工作。“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为: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专科)对接牡丹江医学院康复治疗学专业(本科)。
第十八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录取学生前三年在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培养,后两年在牡丹江医学院培养。
第十九条 “高本贯通”试点专业前三年学费按照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标准收取,后两年学费按照牡丹江医学院康复治疗学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二十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考核转段由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向学生公布。考核由本科院校牵头开展,时间一般在第2学年末。考核合格学生由学校在第3学年春季学期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完成专科培养方案后,第4学年秋季学期进入本科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再进行本科阶段的“高本贯通”培养,进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按专科毕业标准继续完成学业;考核合格的学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贯通”培养计划,可转入相同或相近专业按照专科毕业要求继续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前三年为专科学籍,由高职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通过转段考核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对接本科院校后转为本科学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培养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第二十二条 “高本贯通”试点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前三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转段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后两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本贯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高本贯通”试点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强基固边专项定向就业招生(以下简称“强基固边”)
第二十四条 按照《“振兴龙江”强基固边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实施方案》,学校招收中医学和临床医学两个专业的专项学生,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二十五条 招生计划列入黑龙江省普通高考专科批次录取,实行单独代码、计划单列、平行志愿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黑龙江省专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原报志愿投档结束后仍未完成专项计划,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二十六条 强基固边专项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实行全额补助。
第二十七条 边境地区县(市、区)根据本地所属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编制及岗位空缺等情况,提供岗位和专业需求计划供考生选择。学生毕业后(须取得毕业证书),各县(市、区)“振兴龙江”强基固边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将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毕业生办理定向岗位聘用手续,落实事业编制及相关待遇。
第二十八条 强基固边专项学生,入学时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主管部门签订“三方协议书”,约定毕业时(须取得毕业证书)定向回到报考签约服务地(集团)工作,并承诺工作满6年。
第二十九条 专项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不得转专业。不享受优秀专科生推免政策。固边计划毕业学生,协议服务期内可在本地区同层级单位间流动,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