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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4 14:32:54纠错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办法

1.调档比例

考生调档比例不超过120%(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按照招生省(市、区)调档比例的相关文件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2023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实行有序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我院所有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在辽宁省内所有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我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无专业级差。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单科成绩的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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