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库> 大连医科大学 站内搜索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

大连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更新:2023-5-4 11:25:49纠错
大连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大连医科大学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办法

1.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在实行“3+1+2”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学校授予学位门类为医学、理学、工学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授予学位门类为艺术学的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各专业授予学位门类见本章程中的专业设置说明。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因享受省招考委加分政策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我校按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

全部招生省份均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

辽宁省、河北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在其他省份,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语文、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2)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专业课成绩(使用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折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业课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