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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5 10:43:44纠错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第十七条  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第十八条  录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制。旅游外语学院所有专业除本专业语种外,参照人才培养方案选择其它语种作为第二外语(英、日、韩、德、俄)。其它学院教学培养语种使用英语。第十九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确定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要求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重新征集志愿。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依据河南省平行志愿设定的规则排序投档,要求考生艺术省统考和文化成绩双过专科线,对进档考生按照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照艺术省统考、文化成绩(语文、英语、数学)进行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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