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黄河交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黄河交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完成该专业计划。对于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则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学校认可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同分数考生,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则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十八条 对口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成绩、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各录取批次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 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 所有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二条 加分照顾政策按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四条 各批次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页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