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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医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0:58:29纠错

南昌医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南昌医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网上远程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学校根据生源情况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商定具体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平行志愿批次普通类考生调档后,对于服从调剂且体检结果符合专业录取要求者原则上实行提档不退;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第十三条  学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必修课程为英语,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必修英语,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四条  若考生符合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规定,我校以加分后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第十五条  进档考生同分的排序规则。若投档成绩已显示了该省的排序规则分值,则按照该省显示的排序规则分值执行。若投档成绩没有显示该省的排序规则分值,当投档成绩相同时,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于录取规则另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学校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对于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专业计划未满且符合录取体检要求的专业;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或不符合专业体检标准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范围按照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科目执行。我校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各省市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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