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八条 录取事项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二)对符合生源省份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
(三)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规定。
(四)学校各专业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五)生源省份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的进档考生,按志愿专业(类)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者退档,退档产生缺额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录取。
生源省份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模式的进档考生,学校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专业。如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则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最高成绩。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其调剂到专业组内有空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六)考生综合评价信息仅作为调剂专业录取时的参考。
(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入非合作办学专业。
(八)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各专业对录取考生的身体要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身体条件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