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邢台医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邢台医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2.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投档到同一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按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及考生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不加试相关科目。
5.对各省规定予以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分录取。
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7.所有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专科层次口腔医学专业部分计划为中外合作办学形式,是与马来西亚林肯大学学院合作举办的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外教教学用语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四、体检要求
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况者,本、专科专业均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或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结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7.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
8.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
9.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