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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5-16 15:06:38纠错

2024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与设计类: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专业,考生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批次艺术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以投档分(综合成绩)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2)播音与主持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考生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批次艺术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以投档分(综合成绩)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平行分)时录取原则

对于已投档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艺术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二)录取批次

艺术类:本科提前C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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