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实施方案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实施方案,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函〔2024〕3号)精神,为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模式。特制定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招生政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实施“阳光招生”。
2.能力为本原则:坚持高等学校选拔人才的“能力倾向”,在考核考生文化知识的基础上,突出实际操作能力。
二、招生对象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2024年普通高考正式报名的考生。
三、填报志愿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1.填报志愿时间:2024年3月4日—8日。
2.填报志愿方式: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志愿。
3.注意事项:我校是否参加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视计划完成情况而定。届时将在我校官网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1.根据内发改价费〔2020〕184号文件,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需缴纳考务费200元/人。
2.3月13日-15日登录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imeic.cn)点击“2024年单独招生”飘窗,缴纳考务费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和形式
时间:2024年3月16日
形式:机试
2.考试科目和内容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考试科目和内容如下。
文化素质:分值200分。考试内容为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按普通类、对口招生科类分类命题考核,其中普通类数学按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分类命题考核。
职业技能:分值300分。普通类考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信息技术、职业规划、创新创业、心理健康。对口招生科类考试内容为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专业能力按计算机类、机电类、汽驾类、财会类、幼师类和美工设计类等6类分类命题考核,专业素养包含职业规划、创新创业、心理健康。
3.考试地点
(1)呼和浩特市-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包头市-包头市机电工业职业学校
(3)赤峰市-赤峰信息职业技术学校
(4)赤峰市-赤峰市第一职业中等学校
(5)呼伦贝尔市-海拉尔第一职业学校
(6)兴安盟-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
(7)通辽市-通辽工业职业学校
(8)锡林郭勒盟-锡林郭勒职业教育中心
(9)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10)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理工学校
(11)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巴彦淖尔职业技术学校
(注:考试地点根据考生毕业学校所在地就近分配,根据报考人数可增加临时考点,考生根据准考证上考试地点前往考点考试。)
六、技能人才免试
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审核合格后可免试录取。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得自治区教育厅主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3.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须于2024年3月11日前提交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ndzzsjyc@imeic.edu.cn(备注考生姓名及考生号)邮箱,由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录取。考生入学后须提供证书原件供学校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471-4909810
七、录取
1.根据招生计划与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严格按照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录取。
3.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官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上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4.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或自治区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参照考生单科成绩,普通类考生依次根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择优安排专业;对口招生科类的考生依次根据职业技能、文化素质成绩择优安排专业。
八、其他
1.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除不允许转学外,其他方面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考生在单独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
3.考生体检及其它相关信息统一采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信息。
4.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5.学校招生监督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1.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名,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招生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十、招生咨询电话
0471-4909810 13081522173 13081529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