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研要求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以下是具体要求,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生接收
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章及目录。
陕西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见http://yz.snnu.edu.cn/info/1009/7031.htm。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及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②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的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③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④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网上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网上确认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3)中①③④⑤⑥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本科课程成绩单(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研究生的,在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确定录取前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7.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为定向,并填写定向委培单位。选择非定向的非全日制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三)单独考试报考要求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单独考试考生仅限报考我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专业。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我校考点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按要求在我校考点网上确认、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单独考试考生。
4.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在理学和工学学科门类的招生人数不低于单独考试招生总数的70%。
(四)对口支援考生报考要求
1.招生对象所在单位为经教育部批准且对口支援的7所高校协议中有明确为其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单位。
2.对口支援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批准。
3.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受援高校同意其按对口支援方式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1.报考条件及报考流程以上级部门的要求为准。
2.我校招生目录中的普通招考人数不含骨干人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学校根据报考人数、报考专业的国家线和生源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和招生计划。
3.专项计划考生须按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否则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