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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更新:2023-2-20 16:37:41我要纠错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山东工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按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中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只考一门的考生可以被录取,对同分考生录取以语文、数学成绩高者顺序优先录取,其次再按照专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人数少的专业,从相近专业中在服从调剂的考生中做适当调整。

退役军人单独招生计划单列,单独排序录取。被录取的退役军人考生,必须参加全日制在校学习,考核合格方可毕业

2、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公示预录取名单。

4、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8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时间如有变动,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5、依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需按要求签订承诺书。

6、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般不再调整专业。

7、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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