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强基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2024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强基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入口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成绩优异,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突出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荣获全国青少年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一、二等奖。全国青少年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学生以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网站(http://gs.cyscc.org/)公示的名单为准。各招生专业对应的报名条件如下表所示。
招生专业名称 | 第二类考生报名条件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荣获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一、二等奖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荣获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一、二等奖,或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等奖 |
应用物理学 | 荣获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决赛一、二等奖 |
化学 | 荣获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一、二等奖 |
工程力学 | 荣获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一、二等奖,或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决赛一、二等奖 |
航空航天类 | 荣获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一、二等奖,或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决赛一、二等奖 |
(二)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相关专业招生的省份,符合如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强基计划:
1.具有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
2.各招生专业对应的招生生源范围如下表所示。
招生专业名称 | 高考综合改革省 |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必选物理和化学, 其他科目不限 | 限理工类考生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
应用物理学 | ||
化学 | ||
工程力学 | ||
航空航天类 |
3.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报考相关专业的规定要求,如教育部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4年4月15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考生须下载并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考生个人陈述材料》表(附件1),按要求将个人陈述材料和对应支撑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附加信息”处。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考生只可填报我校强基计划1个专业志愿。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参加学校初试
所有按简章要求完成报名的第一类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形式为笔试,时间在6月12日左右),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核安排和相关要求我校将另行通知。我校将根据初试成绩,按照不超过各省区市招生计划4倍的比例,分别确定各省区市初试通过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均通过),通过初试的考生可参与复试环节,未通过初试的考生不再参与复试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仅作为复试资格认定依据。第二类考生免初试,可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四)考生参加学校复试
在高考成绩公布前,对通过初试的第一类考生和免初试的第二类考生进行复试(6月20日左右),复试形式为面试和体质测试,同时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具体考核安排和相关要求我校将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兴趣、学科特长、创新潜能和综合素质等,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我校将对面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体质测试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体质测试方案》(附件2)。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校考成绩÷校考成绩满分×750)×15%
校考成绩=面试成绩
备注:参与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确定录取名单
高考成绩要求: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或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第一类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须同时达到所在省区市同科类高考总分满分分值的80%及以上(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的第一类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须同时达到所在省区同科类高考总分满分分值的75%及以上)。
校考成绩要求:考生校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合格线。
高考成绩公布后,对于高考成绩和校考成绩均满足上述要求的考生,按如下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1)第一类考生
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在相关省区市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成绩、面试成绩和体质测试成绩(申请免体测考生体质测试成绩排序位于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最后)。
(2)第二类考生
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其生源省区市第一类考生最低预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所需计划不占用第一类考生的招生计划。
学校将于7月5日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布录取结果,公示录取标准。学校将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附件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考生个人陈述材料.docx】
【附件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体质测试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