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复试录取办法
1.各学科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全日制(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考生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0.7+复试成绩(折算为百分)×0.3,复试成绩=复试专业科目测试成绩(总分100 分)×0.3+程序设计成绩(总分 100 分)×0.1+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总分100 分)×0.6;非全日制考生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0.7+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总分100 分)×0.3;按照考生一志愿、调剂志愿先后顺序和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3.根据教育部《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 号)第六十一条,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录取
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将组织政审,政审合格者,方可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10 个工作日。录取后不能按时入学的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及时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否则不予保留。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执行。另需符合: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小数视力 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