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河西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河西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
(一)录取成绩换算办法与排序
1.普通专业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7+复试成绩×0.3。
2.管理类联考相关专业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总成绩÷3×0.7+复试成绩×0.3。
(二)学校根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各学科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参加排名,一票否决)。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前三科成绩逐一排序(1外国语-2政治理论-3业务课1)。如遇考生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含笔试、面试单项)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四)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应当在复试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档案无法调入我校的,造成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类别在网报信息确认阶段已经考生确认,在录取阶段一律不接受修改。
(五)待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还需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为准。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须在报到前经学生管理部门及培养部门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