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总成绩
1.总成绩(满分700分)=初试成绩(500分)+复试成绩(2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参加排名)。
注:会计专业总成绩为满分500分,初试成绩满分300分。
2.复试不合格考生(含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不允许参加相同专业的调剂及复试。
3.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录取
(一)学校根据考生思想品德审查、各学科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参加排名,一票否决)。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前三科成绩逐一排序(1外国语-2政治理论-3业务课1)。如遇考生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品德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档案无法调入我校的,造成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类别在网报信息确认阶段已经考生确认,在录取阶段一律不接受修改。
(四)待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还需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为准。
(五)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须在报到前经学生管理部门及培养部门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