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复试录取
第二十四条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按百分比,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完毕后,各学院应尽快计算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第二十五条 录取要求
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并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和名单等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研究生处,并及时做好复试结果的信息公开(在各自学院的网页上公示)。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等以上任一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对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解除锁定。
3.差额复试的招生学院可报送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按先后顺序排列,在备注栏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以便在学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按顺序录取。(注意:请广大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因为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录取时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学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5.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福建理工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函》于2024年5月14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学院党委(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至学校的,填写《高校应届毕业生暂缓调档证明》,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寄的缘由和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9月1日),否则不予录取。【下载表格请登录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s://yjsc.fjut.edu.cn)“研究生招生-文档下载”】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2024年5月14日前将签订好的《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寄达学院。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书面说明。
考生不能按期调寄人事档案或签订《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下载表格请登录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s://yjsc.fjut.edu.cn)“研究生招生-文档下载”】
7.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8.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根据调档情况及定向就业合同签订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被录取的新生因工作等原因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期满入学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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