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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2024-3-28 9:52:07我要纠错

2024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

(一)复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各学院应在二级学科(专业目录内分方向的,按方向)范围内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初试成绩;

2)初试统考政治与外语科目成绩之和;

3)复试成绩(有笔试的按复试面试总成绩;无笔试的按复试3个部分中的某部分成绩,由学院结合本单位复试办法确定)。

(五)非直管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计划复试及录取:

学校将部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计划安排为我校与非直管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联合培养硕士生将在我校非直管附属医院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过程,在籍期间享受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待遇。

经第一阶段复试未被所选学院拟录取的考生可在第二阶段启动前自愿申请到该专业的联合培养计划,在满足我校复试录取要求的前提下直接录取为联合培养研究生,学院按照申请考生的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二阶段在同一专业内调整学院时参照以上原则拟录取联合培养计划。

第二阶段复试录取后若联合培养计划仍有缺额时,学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复试录取,考生申请调剂即为自愿接受到非直管附属医院进行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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