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长春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长春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初试满分500分)=(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2)×30%。
考生总成绩(初始满分300分)=(初试成绩总分/3)×70%+(复试成绩总分/2)×30%。
二、录取原则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各招生学院的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包含模块一和模块二)总分为200分,低于12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品德面试(模块三)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意一门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招生专业对一志愿与调剂考生分开复试,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按最终成绩排序分别依次录取。
7.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最终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招生计划调整,将按排序依次录取。
8.全部复试工作完成后,招生学院须对成绩数据、拟录取数据进行多人核对校验,将经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9.招生学院须提前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名单、调剂方案及数量等。复试名单(含复试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名单(含拟录取专业名称、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考生最终成绩等信息)须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10.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