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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2024-3-25 17:33:53我要纠错

2024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总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其中初试占60%,复试占40%。具体以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二、录取工作

1.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等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复试总成绩也相同,按复试综合面试中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在各招生学院公示考生成绩的基础上,研招办(研究生院)报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4.拟录取考生须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寄递体检结果(以邮戳为准)。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以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招生学院以函调方式考察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生应于拟录取公示期结束前将《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鉴定表》寄递至招生学院(以邮戳为准)。

6.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

7.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对推荐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录取资格复审: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及以上;

(3)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现象;

(4)自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5)确认推免生是否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未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3)未参加复试者;

(4)复试中任一科目(含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5)提供虚假信息者;

(6)初试或复试中有舞弊行为(弄虚作假、替考、作弊等)者;

(7)拟录取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8)未经我校(或相关招生学院)公示者;

(9)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旅游管理硕士(125400)专业的考生,在拟录取阶段未及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

(10)应届毕业生不能如期毕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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