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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2024-4-3 16:43:49我要纠错

2024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我校确定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

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学术型硕士、金融、国际商务、应用统计、税务、资产评估、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计算机技术专业硕士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旅游管理专业硕士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

二、录取工作

1.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并列且处于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总成绩和初试成绩均并列则优先录取初试外语成绩较高的考生。

2.学校将拟录取名单通过研招网统一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在6小时内确认同意拟录取。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3.学校将在复试完成后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并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后,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录检合格后,发放调档函及录取通知

4.考生若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低于24分);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4)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5)提供虚假信息;

(6)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7)体检不合格。

5.应届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6.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和复查。考核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我校不执行破格复试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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