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成绩认定
(一)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具体计算办法: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所有科目卷面总分×100)×70%+复试成绩×30%,保留两位小数。
(二)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科目的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
(三)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资格审查及政审不合格等,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四)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相关院系写出书面报告,由院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录取办法
(一)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复试成绩、学校指定初试科目(建筑学、设计专业按照初试外国语,其它专业按照初试业务课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三)所有定向就业考生需与学校、工作单位(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培养协议,不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公示复试及待录取结果,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结果,待录取结果发出后,考生需在12小时内回复确认,未在12小时内回复确认的,我校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五)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提前向考生泄露任何复试录取相关信息,由此影响招生录取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追究其责任。
(六)对所有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