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
(一)成绩折算
为保证复试的有效性,原则上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内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中如有权重,按权重计算)。相关结果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工作处主页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考生进行差额录取。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要转化为百分制,即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要除以5转化为百分制,300分的要除以3转化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同理处理。具体计算办法(各部分权重)由各二级学院(学位点)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公布。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汇总:https://yjs.hntou.edu.cn/zsxx/202403/t20240329_85809.html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各学院的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规定的招生计划人数,专项计划含在总计划内。各专业(方向)的招生计划以2024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不得随意调整。
2.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后期相关专业若有名额调整,将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录取(已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且未在我校规定时限解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递补资格,不予录取)。
3.凡在“调剂服务系统”中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对已接受“待录取”的考生不予解锁。
4.经研究生工作处审核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按教育部要求在研究生处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海南省考试局和教育部审批。
(三)录取工作相关说明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任一科低于60分;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4)多次参加复试,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拟录取名单;
(5)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6)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收到拟录取通知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考生需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4.考生与用人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